好端端走路竟遭寵物雞「跳樓砸傷」!「飼主未盡管理之責」法院判決出爐

近日,廣東樂昌市的鄧某某走在路上,一隻公雞突然從高空飛落,將其撞倒在地。經樂昌法院審理,判處公雞飼養人賠償傷者4萬餘元人民幣(約台幣18萬元)。

公雞資料圖。圖/視覺中國

從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,2023年9月29日,鄧某某正常行走在路上,不料樓上飛出一隻公雞,將其撞倒在地。幾分鐘后,黃某某到達現場尋找公雞,鄧某某見狀立即叫住黃某某,告知公雞將其撞倒受傷的情況。


事後,鄧某某被送往醫院接受治療。出院後,鄧某某認為黃某(黃某某的兒子)系該公雞的飼養人、管理人,其未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,將公雞放置陽台飼養導致公雞飛出陽台撞傷行人,應當承擔責任,遂起訴至法院,要求黃某賠償各項損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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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法院審理,公雞的飼養人對其飼養的公雞疏於管理,亦未採取安全措施,以致公雞從陽台飛出撞傷鄧某某,對鄧某某造成損害,需對公雞導致的損害承擔賠償責任。法院依法判決黃某賠償鄧某某各項損失共計4萬餘元人民幣(約台幣18萬元)。


法官認為,依照中國的民法規定,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,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。動物飼養人或管理人應嚴格遵守飼養動物管理規定,做好安全防護措施,避免發生類似安全事故。


【來源:九派新聞】